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粗加工间卫生规范

1.肉类加工
 1.1、加工肉类首先注意肉类新鲜度,病死、毒死、死因不明、腐败变质的禽畜肉不得加工。
 1.2、海鲜类不要与肉类混合清洗。
 1.3、禽、畜、鱼肉类不得落地。若落地,清洗后再用。
 1.4、加工好的肉类必须无血、无毛、无污物、无异味。
 1.5、砧板做到“三面”光洁,砧板在收市时刮洗清洗后竖放。

2.蔬菜加工
 2.1、蔬菜瓜果进货后必须分类放在蔬菜架上,不得随地堆放。
 2.2、蔬菜加工时必须做到一拣、二洗、三切,蔬菜不得有泥沙、杂物、昆虫等。
 2.3、腐烂的蔬菜、瓜果不得食用。
 2.4、工用具(菜架、容器等)必须洁净,不得积污。
 2.5、上班时检查自己岗位卫生,工作时,保持岗位卫生,下班时搞好岗位卫生(水池、地面、沟渠)。
Posted @2007-11-30 16:47:44  阅读(599)  评论(0)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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